吃飯皇帝大,但洗碗也很重要,食藥署於2017/5/18公告「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原則」,市售食品用洗潔劑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7條及第28條之規定,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發生,且從2018/1/1起,市售洗碗精若宣稱其原料為「有機」或「天然」須標示該原料之含量百分比,避免於購買時發生誤解,讓民眾用的放心,洗的乾淨。
相關連結: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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