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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民俗調理廣告百百款,刊登內容要注意!

現代人生活壓力大,按摩舒壓是不少人放鬆的首選方式。民俗調理業者為招攬生意,常利用通訊軟體、社群網路刊登廣告,藉以吸引民眾消費,但屢有業者因不知法規而誤觸紅線,違反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從事讓人誤認為具有醫療效能之建議或宣傳。

衛生局表示依據醫療法第84條之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倘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可依同法第104條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特此呼籲民俗調理業者刊登廣告別大意,無論是社群網路、海報單張或名片,都應避免出現影射醫療業務的文字,例如:專治五十肩、足底筋膜炎、癌症等病症,招牌不得使用接骨所、正脊整復所、診療所等類似醫療機構之名稱。另外,從業人員不能自稱按摩(推拿)治療師,亦不得提供疾病或藥物諮詢,讓民眾誤認為醫事人員。

如民眾有發現上述不法之情事,可逕向衛生局檢舉,俾以保障就醫安全。另更多與民俗調理相關資訊,可於衛生福利部官網>中醫藥司>民俗調理專區(https://dep.mohw.gov.tw/DOCMAP/np-2783-108.html)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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