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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您不可不知道的藥品-醫用氣體

  一般民眾對藥品的印象可能多半限於藥丸、藥水、針劑等,較少瞭解到醫用氣體也是藥品。為保障民眾的醫療安全,自97年4月1日起,我國逐步將供醫療用之氧氣、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俗稱笑氣)三項氣體納入藥品管理,並自99年4月1日起全面列管,業者須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始得製造或販售。而國內醫用二氧化碳及氧化亞氮皆為處方藥;醫用氧氣其瓶裝容量10公升以上列為處方藥,而10公升以下列為指示藥。

  醫用氧氣用途非常廣,在呼吸衰竭、缺氧、或血氧不足的情況下,像心博停止急救、休克、重大頭部外傷、一氧化碳中毒、肺部疾病等等,都會需要氧氣治療。為讓長期需要治療或急症處理的民眾便利取得,已於99年3月30日公告將(氣態)內容積10公升(含)以下瓶裝之醫用氧氣列為指示藥,民眾可向有藥事人員駐店管理之藥商或藥局購買,不需醫師處方箋。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高壓氣體的貯存有一定的危險性,為確保藥品安全及療效,購買或灌充醫用氧氣時,一定要找合格的醫用氣體藥商(藥局),才有保障。

  氧化亞氮(俗稱笑氣)在醫療上用於吸入性全身麻醉、鎮痛,非醫療用途則包括製作瓶裝乳膏的推進劑、半導體晶片展磨製造流程等工業用途。然而,因笑氣能影響人體的精神及情緒,時傳民眾在開趴時拿來助興使用。食藥署呼籲,醫療用的笑氣為處方藥,如未在醫療人員監督下使用長期吸食,可能引發巨大型紅血球貧血症及周圍神經病變,出現手麻、腳麻,無力走路,連立體感也完全喪失等症狀,嚴重損害健康。民眾自行取得的笑氣多為工業用氣體,未進行如同醫療氣體之管控作業,健康危害性更高,千萬不要輕易嘗試。

  彰化縣衛生局提醒縣民,醫用氣體是藥品,請慎重看待,如有醫療上的需求,則應按照醫師及藥事人員的指示,使用合法來源的氣體,更不要為一時的好奇而濫用,善待自己的身體,維護自己的健康!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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