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針對轄內國民中小學學校,進行107學年度彰化縣學校健康中心藥物管理衛生稽查,以維護學童用藥安全。
衛生稽查重點包括:「現場醫師處方用藥應詳實標示並備有醫師處方」、「藥品及醫療器材列冊填報之正確性及完整性」、「藥品及醫療器材定期盤點並陳核機關首長」、「藥品及醫療器材均在有效期限內」、「過期或變質之藥物及作為教學用途使用之醫療器材,應設置專區專櫃並標示」、「銷毀或報廢藥物,應製成紀錄備查」等。
內容類型
服務人員
周采羚
服務傳真
(04)7126283
服務電話
(04)7115141轉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