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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使用眼藥水6撇步

3C 產品普及造成「滑世代」現象,搭車、過馬路或行路時,常看到有人低頭看智慧型手機,有許多民眾因過度使用造成眼睛不適,為了您的眼睛健康,使用 3C 產品,應適時休息,切勿過度使用,周末或閒暇時可至戶外走動,減輕眼睛的壓力及緊張感。另彰化縣衛生局提醒,當您眼睛不舒服時應儘速就醫,並配合醫師囑咐及處方箋使用藥品,請參閱正確使用眼藥水或眼藥膏的6個小撇步:
1、諮詢醫藥人員:對於正在接受醫師治療或醫師處方眼藥者,特別是青光眼患者,應先洽醫師診治;若需自行購買眼藥水,要切記,購買前記得要問專業的藥師,雙重把關確保自身用藥安全。
2、仔細閱讀說明:使用眼藥水前,請詳閱藥品仿單(說明書),不要馬上將外盒或是說明書看完即丟,這樣才能知道藥品名稱、成分、用途(適應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副作用或警語、保存方法等,保障自身用藥安全。
3、藥品間隔使用:如果需要同時使用眼藥水與眼藥膏時,請先使用眼藥水,間隔10分鐘以上再用藥膏,如果使用兩種眼藥水,建議間隔5分鐘以上。
4、避免污染藥品:使用時勿碰觸藥瓶瓶口,避免與他人共用,或用其他容器盛裝。
5、注意保存期限:家中有未使用完的眼藥水超過保存期限、開瓶28天後、或須一次使用而未使用完,和眼藥水有混濁、變色或出現異物時,請勿繼續使用。
6、沒改善速就醫:眼睛不適自行使用藥3天以上,症狀沒有改善或情況惡化,應立即就醫。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6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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