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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局公布中秋節應節食品製作場所稽查暨抽驗結果

中秋佳節將至,月圓嘴甜人團圓,在一系列相聚餐會同時;「食品」總是扮演情緒昇華劑的角色,因此為了讓民眾能買得放心吃得安心,彰化縣衛生局於中秋節月餘前,立馬開始針對轄內應景食品業者進行加強稽查!

    衛生局表示為維護民眾選購食品衛生安全,確保消費者權益,特別加強轄內烘焙業製程衛生稽查,稽查重點為食材來源的追溯及原物料新鮮,從業人員衛生習慣,製作環境清潔消毒,以及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等項目。

    由於一般民眾無法直接由購買場所判別優劣,因此衛生局為民眾作前導稽查,期能使民眾安心「選購」!另稽查發現缺失之店家,現場予以輔導,經限期改善,均已複查合格。

    衛生局指出,除稽查業者製作場所相關事項並同步進行月餅餡料及應景食品抽驗,此次共抽驗月餅、餡料(豆餡、鹹蛋黃)、休閒食品(瓜子、開心果)及烤肉用食材肉加工品(香腸、鑫鑫腸)、糯米腸、豬血糕、魚肉煉製品(丸子、甜不辣)等共計81件,檢驗微生物、動物用藥、防腐劑、漂白劑、殺菌劑、甜味劑、亞硝酸鹽、工業色素皂黃等項目,檢驗結果有2件防腐劑超量,不合格率2.5%。

    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超量之2件產品為小朋友最愛的「大豬公」及「芝麻鐵板燒」休閒食品,不合格之產品除立即勒令販賣商下架不得販售外,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移請來源廠商所在衛生局進行調查處辦,依法可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不符規定名冊如附件)。

    另本次抽驗有1件開心果檢出添加甜味劑醋磺內酯鉀,但外包裝成分沒有標示含有食品添加物醋磺內酯鉀,及有1件「花枝排」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但外包裝成份也沒有標示,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移請來源廠商所在衛生局進行調查處辦(不符規定名冊如附件)。

    選購商品時,民眾除了檢視現場環境外,針對商品本身的資訊則由標示得知,所以完整標示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衛生局提醒,中秋過節要把握『選購食品標示要點』,民眾可先確認食品之包裝是否完整,食品標示是否明確,標示內容應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有效日期、營養標示事項等。

    衛生局再次提醒民眾,食品拆開後如未吃完,應放入冰箱冷藏,並於有效日期內食用完畢,並將購買之食品依製造商設定保存條件儲存,以保持食品衛生、安全與新鮮,期望民眾能有個十全十美的中秋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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