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歷史訊息)彰化縣衛生局公布市售「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抽驗結果,2成5產品與標示不符

    彰化縣衛生局公布市售「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抽驗結果,抽驗之27件產品中,有7件產品維生素C、維生素D3或鈣含量未達外包裝標所宣稱之含量,違規率達2成5(市售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抽驗不合格名單如附件)。
    衛生局說,本次抽驗不合格的7件食品中,有3件鈣粉(錠)產品檢出鈣含量低於標示值的80%;2件維生素錠劑產品檢出維生素C僅為標示值的64.3%及7.7%;1件檸檬酸鈣錠產品實際維生素D3含量為標示值的73%;另有1件鈣錠產品,除了鈣含量只達標示值的58%外,亦未檢出所宣稱的維生素D3成份,不合格產品中有4件為國產產品,3件為進口產品。
    衛生局表示,該等產品檢出維生素C、維生素D3或鈣含量與標示值不符,已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依法可處以4萬元以上至4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食品均已移請所轄衛生局進行源頭調查處辦。
    最後衛生局提醒,良好維生素、礦物質來源還是以天然食物為佳,如多攝取含維生素C之柑橘類水果、奇異果、芭樂、蘋果等水果;富含鈣之乳酪、牛奶、起司、奶粉、優酪乳等乳製品、豆乾、豆腐、吻仔魚、小魚乾及蝦米等食物;富含維生素 D之鮭魚、沙丁魚、蛋黃、肝等食物,且戶外曬太陽亦有助於維生素D的合成。若需要補充維生素礦物質食品時,應注意購買有完整標示之產品,開封後記得妥善保存於陰涼處,並在有效日期內食用完畢,以確保食品品質。

    

   

內容類型
服務人員
許婉貞
服務傳真
(04)7110027
服務電話
(04)7115141轉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