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為維護蜜餞安全衛生,特於104年10月間針對轄內蜜餞製造加工廠、盤商及專賣店進行蜜餞產品專案抽驗,共計抽驗168件產品,檢驗甜味劑、防腐劑、漂白劑及規定外色素等項目,檢驗結果有5件甜味劑及防腐劑超量不合格(不合格名冊如附件),違規率3%。對於不合格之產品除立即令業者下架回收,暫停販售外,並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甜味劑糖精、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為合法使用之食品添加物,其中糖精甜度比蔗糖高出300倍、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又稱「甜蜜素」甜度為蔗糖高出30倍,可用於瓜子、蜜餞及梅粉等食品的甜味劑,惟其用量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部分業者為增加蜜餞酸甜的口感,有可能會超量使用;另防腐劑苯甲酸也是合法可添加於糖漬果實類之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標準為0.1g/kg以下,如攝入過量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反胃或嘔吐等問題。
衛生局提醒,購買蜜餞產品時,應擇商譽良好之商家購買,優先選擇完整包裝產品,注意包裝是否有破損,標示是否完整、有無過期等情形,並避免選擇顏色太鮮豔,有刺鼻味味之產品。衛生局同時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並做好完整之標示;食品販賣業者也應做好販賣場所衛生管理,衛生局將持續執行各類食品衛生安全之把關工作,以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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