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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辨識日本進口食品原產地之方法報您知!

  日本於100年3月11日發生強震導致福島縣核能廠放射性物質外釋,我國自100年3月25日起,暫停福島、群馬、櫪木、茨城及千葉等五縣之所有食品輸入報驗,至今尚未解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並於104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及「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之「雙證措施」,強化邊境管控,經邊境査驗不合格產品,不會進入台灣。

  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彰化縣衛生局提供民眾以下二種辨識日本食品製造廠所在地之方法(如附件1):

一、透過產品外包裝之中文標示判定

  依產品外包裝中文標示之製造商名稱及工廠地址,判定製造商所在之都、道、府、縣。

二、透過產品外包裝之日文原文標示判定

  如產品外包裝中文標示僅有進口商資料,未標示製造商資訊時,可透過產品外包裝之日文原文標示得知製造商名稱及工廠地址,但外包裝如同時標有『製造所固有記號』者,則需進一步透過「日本消費者廳網頁(https://www.fld.caa.go.jp/caaks/cksc01/)」或「製造商官方網頁(可依產品外包裝標示之網址或自行上網查詢)」查詢『製造所固有記號』代表之工廠資訊,以了解實際製造廠所在地點。

  彰化縣衛生局再次提醒民眾,無中文標示之日本產品,為來源不明產品,請民眾勿購買。另外,民眾亦可透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發布之「日本食品製造所固有記號對應製造廠所在地一覽表」(如附件2),查詢常見之製造商名稱及製造所固有代號,但是在日本製造所固有記號無統一標準,每家製造廠商所設定之代號不同,不同年度可能有所變動,民眾仍需上網查詢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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