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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貼心提醒,民眾在期限內辦理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

       由於民眾反映病症暨失能診斷書未載明雇主須於60日內向勞動部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致逾勞動部法規「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修正規定規定之申請期限,因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示各縣市衛生局要求轄內醫療院所,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註明被看護者如符合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資格者,雇主應於醫療機構之醫療團隊評估日起14日至60日期間內,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彰化縣衛生局已經函文轄內醫療院所遵照辦理,希望此貼心的註明,能讓申請此項服務之民眾多一分提醒。凡是對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有疑問之民眾,歡迎來電洽詢,服務專線電話:04-7288490。

聯絡人及電話: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 沈德基(04)728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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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人員
沈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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