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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果汁米粉牛奶新法上路,加強稽查保障民眾權益

    食藥署日前已公告「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及「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將自103年7月1日生效。本局近日針對這三類食品加強市售產品標示稽查,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處以新臺幣3~300萬元或4~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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