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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網購化粧品3原則

「宅」經濟當道!隨著電子商務熱潮日漸興盛,化粧品網購商店也在各大網路平台竄出,消費者只要在家動動手指下單,即可收到商品。但您知道如何辨識網購化粧品的真假嗎?面對一大堆化粧品廣告與標示,又該如何判讀其真實性呢?彰化縣衛生局提醒大家,網購化粧品應掌握「知規定、識標示、正確用」3原則。

(一)「知規定」:
購買前要先了解化粧品的管理規定,目前化粧品管理分為「一般化粧品」,常見的有香皂、口紅等;以及「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成分之化粧品(含藥化粧品)」常見的有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等。

(二) 「識標示」:
選購時要看清楚化粧品的標示項目,特別是產品品名、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期限等,而購買含藥化粧品時,更要看清楚產品外包裝,是否標示有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含藥化粧品許可證字號,如:衛部(署)粧製字第○號、衛部(署)粧輸字第○○號或衛部(署)粧陸輸字第○號,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

(三) 「正確用」:
使用時要依照產品標示的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

此外,在網路選購化粧品時,應選擇知名且可靠的網站,並購買自己熟悉的化粧品,或者在網購之前,先到實體商店徹底瞭解產品,以確認產品資訊透明完整,符合自身需求。同時要看清楚網路賣家所提供之資訊是否完整,包括化粧品的標示如產品品名、用途、全成分、製造來源及保存期限等,並針對不清楚的地方多加提問,如果賣家提供產品資訊不夠完整,或是過度誇張化粧品效能,則消費者應提高警覺,以免購入來源不明、標示不全、過期、或涉及誇大不實或醫療效能宣稱,甚至含有可能危害健康成分的產品。

最近發現有消費者在國外網站無意間購買,需領有衛生福利部核發許可證明文件始得輸入之含藥化粧品,若遇到這種情況時,消費者往往需要檢具相關資料,辦理輸入許可後才可領取包裹,如果資料不齊全無法取得輸入許可,則貨品不准進口,且須退運或沒收銷毀。

另外,消費者自國外網站購買的化粧品,由於不容易獲得產品成分及用法等完整資訊,或因各國管理法規不同,禁限用成分含量規定不一,甚至部分產品已在國外發布回收訊息,消費者因無法知悉訊息而購買該產品,若使用後發生不良反應,往往因求助無門而產生消費糾紛。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對於設置於我國網際網路協定地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 IP)之購物平台,均定期監控,如發現違反規定皆依法處辦。消費者應避免上網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的產品,另使用化粧品亦應保留原外包裝或說明書,先不要丟棄,以便能隨時了解產品所載之相關資訊及正確合理使用。

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或使用化粧品後發生不良反應,可撥打通報專線:02-66251166轉6401,或向「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http://qms.fda.gov.tw/tcbw/)通報。此外,為增加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藥署特別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歡迎民眾上網查詢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網址為:http://www.facebook.com/tfdacos。
(摘錄: 藥物食品週報第6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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