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機構管制藥品年度申報開始了!彰化縣衛生局提醒,凡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均應於2019年1月31日前,辦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之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申報,以免違規受罰。
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之規定,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應於每年1月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藥署辦理前一年管制藥品之申報;於該期間無任何管制藥品收入、支出或結存者,亦須辦理申報作業。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相同罰鍰。
上述機構可利用「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https://cdmis.fda.gov.tw/)申報收支結存情形,或由食藥署網站/業務專區/管制藥品/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進入系統。此系統為24小時開放,於申報截止日前,可隨時上網申報及修正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如於非上班日有相關問題,可將機構的登記證字號、問題內容、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電郵至客服信箱cdmis-help@fda.gov.tw,由專人協助處理。
資料來源: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690期
內容類型
服務人員
黃冠瑜
服務傳真
(04)7116508
服務電話
(04)7115141轉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