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衛生福利部於103年2月5日公布修正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彰化衛生局特於3月12日針對轄內27所衛生所同仁辦理教育訓練,課程中除說明本次新法修正之內容包括食安基金之建立及提高違規食品之罰鍰及刑則等,另特別強調食品標示及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涉及醫療效能情形,以提升衛生所同仁對法規的認知,俾利日後向民眾進行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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