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彰化消費拿土地囉!消費滿仟元,即可參加抽獎活動(2009/01/20 )
為鼓勵彰化縣民在地消費、吸引全國民眾至彰化縣消費,藉由消費乘數效果活絡本地產業及縣內經濟循環。彰化縣政府特別舉辦「花在彰化.錢進彰化-抽黃金土地」促進消費活動。
參加抽獎條件為自然人於98年1月18日至9月30日至彰化縣內商家消費累計滿1,000元以上,並蓋有彰化縣商家店戳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收據需加註統一編號),裝入標準信封。若您是設籍彰化縣者請郵寄至「彰化光復路郵局第16號信箱」,若是設籍外縣市者則郵寄至「彰化光復路郵局第710號信箱」或郵寄至彰化縣政府。抽獎活動分5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