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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訊息)本縣孕婦及兒童停車位識別證,8月1日起開放於各衛生所申請

 配合交通部「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發放工作,本縣107年8月1日起,首波由27所衛生所配合申請作業,孕婦及家中育有六歲以下兒童之民眾,可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本縣各鄉鎮市區衛生所領取,每本手冊限領1張。未來將陸續加入醫院及診所提供服務。

 「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具有專用性質,停放車輛應搭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於車輛擋風玻璃明顯處置放停車位識別證,若未領取識別證者,亦可放置孕婦手冊、兒童手冊或其他足資證明孕婦或兒童身分事證等之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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