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本次徵選案件如下: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服據點—彰化縣和美鎮糖友社區日照中心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鄉鎮 | 徵選案件 | 地點 | 規劃及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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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鎮 | 和美鎮糖友社區失智據點 | 糖友里運動公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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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上述徵選案件的樓層規劃及面積大小,屆時依實際空間規劃為主,且本局保有最終修改、變更之權利。
- 失智據點規劃,請依衛生福利部114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附件1)辦理。
規劃,請依衛生福利部114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附件1)辦理。
貳、參與徵選單位應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資格:
一、醫事機構。
二、長期照顧或社會福利機構(團體)(含社工師事務所)。
三、照顧服務類勞動合作社。
四、其他失智相關服務等單位。
五、公寓大廈,經向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報備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且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者。
參、服務辦理期間:自營運日起契約5年期限。
肆、參與徵選單位,應備齊下列文件:
一、 計畫書(附件2)內容包含以下內容規劃:
(一) 申請單位背景及資歷
(二) 服務計畫內容與可行性
(三) 專業人力配置與能力
(四) 空間規劃說明
(五) 品質管控及督導機制
(六) 盤點及連結社區資源之整合能力
依徵選審查評分項目及內容逐一載明,徵選審查評分表詳如附件3,並於計畫書內附上計畫書資料檢查表(附件4)且標示頁碼。
三、計畫書請雙面列印。
四、其他應檢附文件:
(一)長期照顧立案證書影本。
(二)社會福利機構(團體)章程影本:章程應載明辦理失智照護服務業務。
(三)醫事機構開業執照。
(四)失智相關服務等單位
(五)申請人姓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聯絡人電話及電子信箱。
伍、本局提供之平面圖(附件5)僅作為服務提供單位公開徵選使用,不得挪為其他用途。其他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04)7278503分機611簡小姐或分機644曾小姐。
陸、徵選作業:
一、欲參加徵選單位於公告截止期限前,函文將計畫書及相關資格文件(文件如為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申請人印章),以郵寄(郵戳為憑)方式將應備文件1式5份寄至本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 路二段162號」,投遞信封請加註參加「和美鎮糖友社區失智據點」。
二、初審: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即通知複審。
三、複審:
(一) 複審日期:本局另行通知。
(二) 複審徵選會:本局將邀集相關專家學者評審計畫書等相關資料,徵選單位應派員出席(至多2名),進行簡報。
四、錄取標準:由各評審委員辦理序位評比,就個別徵選單位各評選項目及子項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平均達80分(含)以上,再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序位第一為優先錄取;對加總分數相同徵選單位, 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為序位第一;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徵選單位,以獲得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為優先錄取;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錄取單位如棄權時,依序位遞補。
五、錄取通知:徵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並函文通知參與徵選單位。
六、錄取單位需配合執行本局推動相關政策。
七、履約管理:依本局提供之租賃合約書(含房屋使用及維護費)辦理。
柒、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4日截止(以郵戳收件日為憑)。
捌、有關機構籌設,屆時於完工期限時,本局將通知錄取單位申請籌設事宜。
玖、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局相關規定修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