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5年1月1日起有多項新規範上路,說明如下:
一、高熱量食物禁送玩具:訂定「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規範高脂高鈉高糖之食品:不得於17時至21時於兒童頻道刊播廣告、不得以可取代正餐飲食為廣告亦不可針對「兒童」(未滿12歲之人)以贈送、加購玩具或以玩具為獎勵等方式為促銷。
二、含基因改造食品須標示: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其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者需加以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其標示字體須與其他文字明顯區別。
三、重組肉須標示並加註警語: 包裝、…